十五份遺址研究社組織章程

關於十五份遺址研究社
2008/10/14 21:55
十五份遺址研究社組織章程

成立宗旨:

十五份遺址是台灣地區巴圖命名所在地,其文化遺存屬於新石器時代的圓山文化晚期或植物園文化早期,為迄所知文山地區

僅有的新石器時代文化遺址,在台灣地區考古遺址中,站有極其重要的地位,也是台北市文山區的歷史瑰寶。

考古遺址的發現很不容易,文山社大資深學員鄭景隆棄而不捨的追尋,卻讓2000年前新石器時代的十五份遺址現形。

本社團成立宗旨即為守護、研究以及推廣這個文山地區的寶藏。

章程
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:本社係依台北市文山社區大學社團辦法而成立之社團。
第二條:本社團對研究推廣考古遺址、巴圖文化、地方文史,協助推廣社區大學為宗旨。

第二章 任務
第三條:合作並協助社區大學策劃或舉辦相關活動
第四條:舉辦相關課程訓練
第五條:舉辦社員聯誼會、月會,以拓展生活領域,擬聚向心力

第三章 社員
第六條:凡對推廣考古遺址、巴圖文化、地方文史有興趣之人,歡迎加入成為社員

第四章 組織及職員
第七條:組織及社員分工
社長:

總務組、培訓組、學術組、紀錄組、活動組、公關組

第八條:本社成員均為義務職。

第五章 會議
第九條:社團會議由社長召集

章程訂定與變更。

社長與幹部的更換。

捐贈之處理事宜。

第六章 經費

第十條:本社經費來源如下:

補助費

贊助費

捐款

第七章 附則

第十一條:本章程未規定事宜依有關法令辦理。

第十二條:本章程經社團成立通過,報經校務會議核備後實施,變更時亦相同。

十五份遺址研究社成立大會

 時間:20071024

 地點:台北市文山社區大學景美校區

出席人員:凌淑萍、林志明、陳郁玲、鄒秋蘭、劉培玲、徐思平、林雪玉、范月華、鄭景隆、馬中川、陳夢節、吳奕慧、曹明星

 討論事項:

 擬正式向學校提出成立十五份遺址研究社

 決議:通過

 十五份遺址研究社成立目標

 決議:提出相關課程計畫、舉辦研討會、出版紀錄片與論文集、催生十五份遺址文 物館、十五份遺址解說員培訓

 社員幹部工作分配

 決議:社長:鄭景隆

 總務組:凌淑萍、

 培訓組:林雪玉、

 學術組:林淑英、陳郁玲

 紀錄組:范月華、鄒秋蘭

 活動組:林志明、陳明仁

 公關組:劉培玲


 4.  散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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